探寻法律刚性和调解柔性的契合点

发布时间:2018-07-13 10:56 来源: 永康市妇联

  爱情是无价的。当婚姻破裂的时候,夫妻双方会从爱之深转变为恨之切。漫长的冷战、无谓的消耗、暴力的对抗,往往伴随“剪不断理还乱”,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当事人双方基本上是脱一层皮掉几斤肉,对内心的折磨更是无法考量。去年12月11日,永康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在法院大楼一楼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半年多来,共收案118件,调处76件,调处成功45件,不成功31件,因一方未到场不能调处34件。

  该调解室聘请李丽君、卢江燕两位特邀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纵向与法官、镇村居妇联,横向与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各界人士组成庞大的网络,在一次次矛盾爆发的前沿,降温、舒缓、理顺,化“干戈”为“玉帛”,并且通过建立《婚姻家庭测试题库》、夫妻婚姻“冷静期”等机制,不断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模式,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

   婚姻家庭调解是社会“稳定器”

  案例一:胡某与童某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童某是胡某的第二任妻子,因与胡某前妻的儿子有矛盾而发生纠纷。加上双方性格差异、处事方式不同发生矛盾,2014年双方分居。2015年7月,胡某与童某在西城街道龙川西路相遇,双方发生争吵,胡某将童某的右下颌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如此复杂的离婚案件,对调解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李丽君、卢江燕与刑事案件法官胡永恒、心理咨询师胡勇军密切配合,把童某、胡某几次拉回调解桌前,最后以胡某支付童某一笔不菲的补偿、童某撤诉,为调解画上圆满句号。

  案例二:1956年出生的徐某与1976年出生的陈某变更儿子抚养权一案中(原先由陈某抚养),征求13岁的儿子意见时,小孩愿意跟父亲,且徐某居住的城中村面临改造,今后可获得较大拆迁补偿,而陈某一直在外跑业务,对儿子照顾较少。

  经过2小时的调解,陈某自愿把儿子抚养权交给徐某,而徐某也不要陈某支付抚养费。陈某原先打算参加几次庭审“不让徐某那么便宜”的案件,也就轻松化解在萌芽状态了。

  案例三:今年4月8日,花街人倪某来到该调解室。她说,2016年与丈夫协议离婚,她来要求前夫朱某支付补偿款20万元。

  她说,是因为赌气才与丈夫离婚,其实内心里还是很牵挂丈夫和两个孩子,且现在丈夫住楼上,她住楼下。卢江燕当即联系上朱某,在双方到场后,从夫妻没有隔夜仇说起,对这对小夫妻进行心理开导,希望他们从孩子角度多一些考虑,并肯定双方的优点,指出双方缺点,让他们多为对方着想一下。结果双方发生了重大转变,一致表示和好,写下相互谅解书。

  近些年来,因离婚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案件时有发生。离婚纠纷包括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伴随着民间借贷案件多、夫妻双方闹矛盾时间比较长、购买房产用按揭未还清等诸多因素,婚姻家庭纠纷可能掺杂进许多不确定、不和谐情况。而女方往往是弱势,她们认为权益得不到保障时,时常采取上访甚至极端方式。这就需要关口前移,在调解上多化一些时间和精力,多倾斜一些社会资源,多一些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无论破镜重圆、握手言欢,还是好聚好散、和平分手,都应该成为常态。

  婚姻家庭调解的艺术和探索

  没有判决就没有调解的“回旋余地”,缺乏调解的判决容易“硬生生折断”。在市法院、市妇联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前,法官往往既当调解员又当审判员。金华市2017年度“最美法院人”、我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许玲晓是“资深”的离婚案件法官。去年,她成功调解了一起应某与陈某的离婚案。上述两人财产估计4000万元,陈某要求丈夫应某将财产分割一半给她。如此,应某公司将没有流动资金,势必陷入危险边缘。许玲晓得知两人并没有较深的矛盾后,给了两人一段“冷静期”。起初,陈某还有些不理解,后来当两人和好后,发现法官“用心良苦”。“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对经历过婚姻矛盾又和好如初的夫妻和见证他们和好的法官,同样感同身受。当然,法官对屡次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也会择机做出公正判决,哪怕是一对有18套房产的夫妻,在离婚案中多一些智慧,让其中一人分成两份,让对方优先选择,也能顺利解决。

  市法院副院长方向红认为,该调解室建立后,让法官从繁忙的工作中得到一些舒缓,可以集中精力办“疑难案件”,但如何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又相互衔接,确实还需要不断探索。

  探索一:坚持“先调后判,以调为主”不动摇。6月下旬的一天,李丽君再一次主动上门与某局领导见面,为该局领导与妻子离婚案做最后调解的努力,并摸清了该领导的调解底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谈,突破底线就走法律程序吧。第二天,李丽君又与该局领导妻子见面,发现双方差距还不小,提出双方是否再次面谈,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

  某镇原班子成员与妻子离婚案,该调解室已多次调解,因他们房产还有按揭没还清,妻子不同意离婚等原因,调解室还在做最后努力。因调解室在一线接触双方,对情况较为清楚,特别是双方之中哪一方有过错,法官往往也会参考调解室的意见。由于调解员同时兼任陪审员,在审理时,法庭一般会邀请调解员担任陪审员。

  探索二:找到调解与判决的最佳结合点。调解与判决组成“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对调解员和法官的知识面、个人修养和素质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因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获得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如何处理?因为被欺诈或胁迫而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悔?子女不是亲生的,抚养人可否要求生父偿还抚养费?诸如此类问题,都必须了如指掌。特别是有的当事人天天在“钻研”离婚案如何对自己有利,请教律师、查找案例,都会把有利于自己的拿出来,甚至断章取义。寻找调解与判决的最佳结合点,一是需要调解时把握火候,通过心理博弈缩小双方距离;二是法律的刚性和调解的柔性始终贯通,还要兼顾当地的民俗,考虑弱势一方特别是失去工作能力的中老年妇女的利益。

  探索三:提高调解艺术创新方式方法。调解室自制了一份《婚姻家庭测试题库》,包括配偶最喜欢吃的是什么?一家人出去旅游多少次?现在的分歧主要是什么?总共15个题目,在于唤醒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回归意识”,即使不能让他们马上和好,也可以缩小双方差距,至少避免对抗心理。调解室定期组织学习,如当夫妻双方问到未成年人能办存折吗?就清楚回答可以。还有学习在线调解,对外市外省的当事人可以减少奔波,成功的出具调解书或撤诉书,不成功的可退回。

   婚姻家庭调解需要共奏“和谐曲”

  市妇联为了与法院联合建立的婚姻家庭调解室,派出了经验丰富、工作细心、擅长调解的精干力量。市妇联主席周晓青说,婚姻家庭调解是一门大学问,半年多来,有45件调处成功,这背后是多少心血的结晶,她心理很清楚。调解是双方自愿的结果,调解率越高,信访量就越少。

  因为我市婚姻家庭调解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而随着时代发展,一些因家庭财产纠纷纠缠不清的案件增多。有的夫妻已离婚,但财产未分割,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如三马路的潘女士因财产未分割,导致银行欠款难以履行,父亲生前留给她的7间店面屋被拍卖,自身又有先天性心脏病,整天生活在泪水之中。另外,一些90后闪婚闪离增多,也给调解带来了工作量。纵观我市婚姻家庭调解,需要社会各界来关心支持。

  支持一:婚姻家庭调解人才需要人才加盟。各路人才包括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各界妇联组织、财产产权分割业务通人士等,尚未建立一个专门人才库。他们也是义务帮忙,如果工作一时脱不开身,调解就会受到限制,调解室人手紧张,也不能同步开展两对以上调解。调解室工作人员每天处于负面情绪之中,本身也需要疏导。因此,亟需各界志愿者加入到调解室中来,有意者可向市妇联提出申请。

  支持二:婚姻家庭调解需要建立救助资金。近年来,一些中老年妇女和生病、残疾的妇女在面临婚姻“解体”时,往往担心今后生活无着落,宁愿“耗”着也不愿调解。如果建立相应的婚姻家庭调解专用基金,经过严格审批,对困难妇女一方给予相应救助,将有利于促进调解。

  支持三:婚姻家庭调解需要更多理解。有些人认为,婚姻家庭调解就是妇联的事,未曾想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试想,一个婚姻即将破裂的家庭,当事人怎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公务员、事业干部队伍中,有最易调解的夫妻,也有最难调解的夫妻,因为这部分人相对“聪明”。但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需要调解员比他们更“聪明”,而且需要各界关心、帮助他们走出人生低谷。

  婚姻是人类延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发展的细胞。市法院院长楼常青认为,婚姻家庭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哪怕是一个大家庭中有一个人婚姻不幸,也会牵连到很多人的生活质量,关心、支持婚姻家庭调解,公平、审慎进行婚姻家庭判决,可以让烦恼越来越少,回归原来幸福、重新寻找幸福越来越多,永康新腾飞的路上也会少许多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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