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5号)精神,我省严格按照评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并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将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6个)
1.阿里巴巴集团妇联
2.湖州市妇联
3.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妇联
4.嘉兴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社区妇联
5.“常山阿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6.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笕川村妇联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6名)
1.王丽娜 杭州建德市梅城镇妇联副主席,千鹤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2.王培秋 温州市瓯海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3.马俊晶 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妇联主席
4.严小俊 金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5.曹杏娣 舟山市定海区美之声演唱团团长、党支部书记、妇联主席
6.蒋良珍 台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岩区妇联执委、黄岩区女创业者协会会长、黄岩区北洋镇官岙村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递补推荐对象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1个)
金华义乌市妇联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1名)
蔡伟丽 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妇联主席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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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