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8-01-10 14:04 来源: 浙江省妇联

    1、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实施工作和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及其他秘书工作。

    3、负责承办委员会全会、主任办公会议、联络员例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和承办以委员会名义开展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5、协助省统计局,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的建立、健全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培训妇儿工委办专业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7、负责编制妇儿工委简报,沟通各委员单位及市、县(市、区)妇儿工委间的工作信息,促进协作,促进资源整合。

    8、负责编制委员会年度工作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委员会档案,做好大事记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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