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妇联三个“注重”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2-21 08:53 来源: 长兴县妇联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迅速提高,受教育的水平越来越高,离婚率也是随着时间一路走高。长兴县妇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近几年来把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参与平安长兴、法治长兴建设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不断深化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主动融入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参与诉调对接,有效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2018年长兴县离婚案件总数为2444件(其中民政局受理1771件,法院受理673件),全县人口总数为63.64万人,离婚率为3.84‰,比2017年的4.05‰下降0.21‰,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登,相关案例被央视《小区大事》栏目录用。

  一、注重机制完善,逐步优化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环境

  紧紧围绕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按照程序规范、运转顺畅、灵活高效、健康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五项机制建设。一是教育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联合宣传部、文明办、传媒集团、文广新局等部门,以“弘扬和文化、培育好家风”为主题,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寻找、发现、挖掘、培育、宣传和引导各种类型的“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2018年,全县获评全国最美家庭1户,省最美家庭3户,省十佳特色家庭1户,省绿色家庭4户,市最美家庭4户,市绿色家庭40户。各乡镇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全面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会、文明家风交流会、家训家规评议会等活动349次。二是排查预警机制。在城东派出所、龙山街道、太湖街道、雉城街道探索建立了《家暴警情处置和家庭纠纷化解联合工作机制》,组建了由女民警、接警员、街道和村(居、社区)妇联干部共64人组成的联动工作网格,明确各方职责,形成警民互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机制中明确了村(居、社区)妇联主席要结合村(居、社区)工作,及时摸排掌握辖区内家暴、家庭纠纷等情况,梳理红黄绿三级家庭,并对不同的等级家庭采取不同的措施。自机制实施以来,共化解家庭纠纷154起,家暴警情25起,发放家暴告诫书25份,其中签订调解协议13份。在全县213个行政村,28个村改居,24个社区都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并配一名信访协理员,通过站点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延伸工作触角,加强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研判,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此外,11个乡镇(街道)派出所、60个警务室(站)均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实现就近接警出警,构建了覆盖全区域,涵盖全时段的家庭暴力处置网络。2018年,共接涉家暴警情161起,发放告诫书51份。三是调处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三家单位联合制定了《长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记录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随时受理、协调会办、依法调处、及时督办、定期回访,确保调处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四是联动联调机制。2018年,我县整合社会治理多方资源,发挥基层组织、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的优势,出台了《关于健全诉调全过程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妇联、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一庭一室四员合力化解家务事”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一庭”是指由三名员额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一室”是指一名专职调解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人民调解员组建“和谐家园工作室”,“四员”是指将辖区内村(居、社区)妇联主席、调解主任纳入化解工作机制,从事家事纠纷的“观察员、协查员、调解员和文书送达员”工作,形成家事纠纷的“四员联动化解网络”。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登,相关案例被央视《小区大事》栏目录用。每个法庭均成立由法庭庭长、副庭长与辖区乡镇妇联主席组成的家事纠纷联合化解工作指挥协调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家事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与成效,目前各法庭与相关妇联已召开联席会议11次,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及妇女权益、影响家庭平安的纠纷,深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好评。五是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的工作制度,对涉及家庭暴力等重大婚姻家庭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受害者权益;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通过政府救助、慈善救济和社会互助等形式给予关爱和扶持,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养老、就业、医疗和子女教育等问题。2018年,全县妇联系统组织共接待接听妇女来访来电183起,帮助申请法律援助2件。

  二、注重综合调处,努力形成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力

  婚姻家庭纠纷易滋生、难排查,具有广泛性、复杂性、隐蔽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因此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要在综合施策上下功夫,县妇联主动与县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联系,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实现各类资源有效整合、各类主体有效联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于2014年10月联合成立了长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三名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并于2016年7月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驻两名律师轮流值班,对婚调委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性指导,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模糊性。17个乡镇(街道、园区)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相关事务。各村(居、社区)都有调解窗口或调解室,有明显的标识和制度,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纳入村(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先期处置婚姻家庭纠纷,并对网格辖区内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做到一年2次以上。县婚调委自2014年成立以来共调解案件8030件,其中离婚案件6797件,劝和案件1233件,调处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庭作用。妇联积极参与家事审判改革,2016年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太湖法庭家事审判庭,在取得良好成效后,2017年在泗安、煤山、和平、长广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均建立家事审判庭,实现家事审判庭全覆盖。家事审判庭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调解、判决陪审合议、案后跟踪回访“四措并施”来审判家事纠纷,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去年年初,县妇联从村(居、社区)中选取5名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家事纠纷调解经验人员派驻人民法庭的“和谐家园工作室”,从事家事审判辅助工作。家事审判合议庭、和谐家园工作室、四员联动化解网络组成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一体化开展家事纠纷化解,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自“四员联动化解网络”建立以来,家事审判庭共结案件789件,同比减少8.68%,案件调撤率56.40%,比去年增加1.42%。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县民政局、县妇联于2014年5月联合成立了“长兴县1+1婚姻家庭辅导室”(以下简称“辅导室”),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方式,聘用律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爱心人士等义务辅导员54名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宣传、心理咨询与离婚劝导等服务。“辅导室”属民非组织,设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机构正式挂牌,实行主任负责制。“辅导室”运作资金主要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获得,县民政局每年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离婚劝导1对1”项目成功申报公益创投项目,并争取了8万元项目运行资金。自辅导室成立以来,共辅导3147对离婚夫妇,劝和975对,辅导劝和率30.98%,在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了“湖州市妇女维权示范岗”的荣誉称号。此外,雉城街道大西门社区建立“幸福花”妇女议事厅,皇家湾社区建立红管家居民自治服务中心,通过承接公益项目实体化运作,实现服务妇女儿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新模式,2018年共收集有价值的可用意见建议160条,为妇女办实事102件。

  三、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

  县妇联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广泛吸纳懂法律、有专长、会调解的志愿者,努力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队伍。一是成立长兴县律政巾帼志愿服务团。律师擅长处理法律纷争,而女性律师细腻、耐心、周到、亲和的特点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具有一定的优势。2016年,县妇联吸收30名女性律师成立了律政巾帼志愿服务团,选派2名已婚女性律师常驻县婚调委,尝试律师介入调解措施,安排律师每月到乡镇(街道、园区)妇联值班,面对面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达到让广大妇女“就近维权、便捷维权、有效维权”的社会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推荐5名律师作为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进驻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免费提供咨询、调解、诉讼等在线纠纷解决服务。据统计,志愿服务团自成立以来共接待信访124起,在全县开展法律咨询65次,开展普法活动89次,推出“法案萍说”专栏26期,举办“菜单式公益微课” 21次。2018年,志愿服务团成立长兴县爱伊行法律公益服务中心,申报巾帼社区模拟法庭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来预防化解社区居民的家庭婚姻纠纷。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近年来,县妇联组织了3期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班、2期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和1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共有260人次参加;举办基础妇女干部维权实务培训班2期,邀请法院民事庭庭长进行培训,培训人数达到680余人次。同时与县法院联合,每年举办一次人民陪审员培训,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妇联干部的调解技能和业务能力,努力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如推荐原民政局局长范龙云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律政巾帼志愿服务团团长葛萍律师获得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县婚调委调解员唐如生获得“平安长兴守护者”、“十佳好娘舅”、“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通过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优秀案例,并将案例材料整理好向省市妇联推荐,其中省妇联系统《2016-2018年维权案例选编》录用1例,市妇联《维权案例选编》录用6例,进一步推广了基层妇联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的好做法、好经验,彰显了“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在长兴的行动成效。

  接下来,县妇联还要调查研究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加快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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