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共筑美丽温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家庭暴力因严重影响家庭稳定、社会和谐。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家暴不再是关起门来的家务事,而是国家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随着法律的实施,我市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在提高反家暴意识、形成反家暴合力、强化反家暴工作措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更高层面来观照,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须加破解改进。
一、家庭暴力问题的现状
(一)家庭暴力屡禁不止。据2018年1-12月数据统计显示,市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59件,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37件,占比62.7%,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为10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7%;市110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共处理家庭暴力警情数1038起,发放家暴告诫书242份。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市当前反家暴工作所面临的严峻现实:歧视殴打妇女、暴力管教子女等现象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依然是妇女儿童维权的突出问题。
(二)反家暴意识仍不强。《反家暴法》出台后,社会反家暴意识在不断提升,但仍有部分人群对家庭暴力事件定性存在严重偏差。一方面,受封建思想或传统观念影响,受害者、亲友乃至整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仍较多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主张不干涉或少干涉,施暴者往往很难得到惩罚。另一方面,因家庭暴力发生地点较为隐秘,许多家暴受害人常因缺乏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调解和诉讼存在困难,难以追究施暴者责任。
(三)家暴社会危害仍很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调查发现,家庭暴力已成为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10%的故意杀人案与家庭暴力有关;而暴力程度达轻微伤以上的占总数的47.3%,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导致家庭破裂,致家庭成员伤残亡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如我市2016年公开庭审的家暴割鼻案,丈夫龙某对妻子长期施暴,最终导致妻子30%的鼻组织缺失。案件中的丈夫不仅侵犯了妻子的人身权利,同时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序良俗。
二、反对家庭暴力的几点建议
一是优化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反家暴机制。夯实组织架构。建议完善以调处家庭矛盾维护妇女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将妇女维权站全面纳入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反家暴志愿服务团体、社区妇女维权站、妇女维权工作室、法律直通车等服务项目,多渠道、多途径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完善服务网络。按照“责任落实、目标分解”原则,将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成员单位构建为“五张网”,在人身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司法维权、预警惩处五方面着手,使我市反家暴工作从粗放、分散的局面逐步转入集约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例会协调制度、情况报送制度和调研考核制度,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相关部门、镇(街道)平安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反家暴意识。开展立体式宣传,倡扬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利用“11.25”国际反家暴日、“三八”维权周、“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街头咨询、知识竞答、专题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好先进性别文化主要推动力量的源头宣传。开展专题式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发挥民间艺人贴近群众、贴近家庭的优势,组建反家暴志愿宣传队,以唱道情、说三句半等表演方式,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反家暴知识。依托电视台、巾帼论坛、巾帼普法大讲堂、农村远教平台等载体,组织巡回普法大讲堂,对不同妇女群体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全市妇女的反家暴警戒线。开展结合式宣传,开展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结合平安温岭建设,把“零家庭暴力村居(社区)”、“书香家庭”、“幸福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广美德榜、曝光角等家庭道德建设载体,引导妇女和家庭通过身边人、家常事来接受教育。
三是深化维权服务,进一步构筑反家暴网络。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及早阻断家暴。家庭暴力的发生很多都是家庭小矛盾、小纠纷日积月累的结果,日常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充分发挥各类反家暴巾帼志愿服务团、基层调解员队伍的作用,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信访案件,及时上门进行调解和说服教育,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恶化。同时加强对有家庭暴力倾向家庭的监管,全程跟踪调解,预防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合力治理家暴。明确每个基层派出所均为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点,做好家庭暴力信访案件的接访、处理和登记工作,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后,要迅速出警处理;卫生部门对因家庭暴力造成肉体伤害就医的受害者,做好伤情诊疗记录,为调解、处理家暴纠纷案件提供依据;法院在各种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过错方给予照顾;等等。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完善帮扶体系。各镇(街道)妇联、司法所、民政所加强联动,保证每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调处和跟踪回访,并在经济救助、就业服务、心理关爱等方面,让受害者接受社会救助,感受社会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