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女儿说法(十)公益诉讼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3-12 11:46 来源: 红船女儿

  公益诉讼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妇联于2021年11月联合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包含对口联系机制、信息通报制度、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制度、宣传联动机制五大机制。

  自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常态化联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现推出关于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更紧密的联系和更扎实有效的服务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

  案  例

  浙江首例妇女权益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9月24日,杭州市妇联“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杭州市检察院移送就业歧视线索,反映杭州市钱塘区一街道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考中存在着限制岗位性别、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情况。

  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迅速派员着手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2021年9月7日,钱塘区某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招考人数共30人,涉及街道下辖的20个村社,其中一个村招考不限男女外,12个村限定只招考男性,男女岗位人数比例为22∶7。

  在经过初步调查后,钱塘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区委组织部、相关街道取得联系,询问此次招考的具体情况。

  某街道对该招聘公告予以确认,但提出,之所以招聘男性比例大于女性,系各村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所提出的性别需求。

  该院认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村级后备干部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某街道村社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考中的岗位性别限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9月30日,钱塘区检察院向某街道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招考公告中所涉不当信息及时进行处理,规范本次招考,完善长效监管。

  同时,该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区妇联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并将检察建议同步抄送。

  街道对检察建议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

  10月9日,相关招考公告便被撤下,同时经街道研究决定,就男女比例差额部分,面向女性推出同等数额的岗位,以达到男女性别比例一致。

  新一轮招考启动之际,该街道还以此案为戒,召集辖区村干部开展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有效探索和生动实践,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女性职业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说。

  材料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中国妇女报

  编辑/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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