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培、管、用”锻造乡村“巾帼头雁”

发布时间:2019-06-28 09:07 来源: 临海市妇联

  为切实解决农村女性主职干部偏少、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以及参与乡村治理能力偏弱等实际问题,今年以来,临海市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以培育农村女性主职干部和提升农村女性参政议政能力为重点,创设“巾帼头雁助手”履职平台,坚持在精选、优培、严管和善用上下功夫,在全市实施“巾帼头雁”培育工程,全力打造一支组织放心、素质过硬、群众认可的“巾帼头雁”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一、层层把关,精选头雁对象

  一是把好推选对象关。每村选配1-2名优秀女性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手或村委会主任助手。严格控制推选对象的年龄、素质,确保巾帼头雁助手队伍具有年轻化、活力化的特点。同时,将在村里长期居住的外来优秀女性也纳入推选对象范围,凝聚更多农村优秀女性,提升农村女性参与乡村善治和乡村振兴的热情。截至目前,全市共708名女性当选为巾帼头雁助手,平均年龄33岁。二是把好推选标准关。参照村级组织换届“两委”干部资格审查标准,从严制定选配条件。在个人能力、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及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选配对象高素质高水准,符合新时代农村基层女干部的要求,目前各地推选的“巾帼头雁助手”党员比例超过50%。三是把好推选程序关。各镇(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指导巾帼头雁助手选配工作。实施“三推两审一公示”的推选流程,在组织提名、群众提名、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公安、司法、计生、信访、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根据选配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建考察组,对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群众威信进行考察和公示。考察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并颁发“巾帼头雁助手”聘书。

  二、突出重点,优培头雁能力

  一是配齐导师传帮带。建立市镇两级“巾帼头雁”师资库,实施导师制度,各村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巾帼头雁助手”的必然导师,从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群众工作技巧、协调合作等方面“多对一”“手把手”进行传帮带。二是综合培训提素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政治理论、村务管理、乡村治理、专业技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方面开展“巾帼头雁”示范培训班,并加强竞选演讲技能专项训练。同时,大力宣扬工作得力、群众满意的巾帼头雁典型,提升农村女性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逐步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精准化的“巾帼头雁”培养计划体系。三是岗位锻炼重实操。“巾帼头雁助手”协助村党支部数据或村民委主任,全面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引导巾帼头雁在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促进生产、传播文明等方面发挥女性优势,并且有计划地把非党优秀的巾帼头雁人才培养成女党员,为下一轮村级组织换届做好女性人才储备。

  三、正反激励,严管头雁队伍

  一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巾帼头雁”培育人才数据库,由各镇(街道)组织办和妇联对个人信息、学习培训、岗位锻炼、考核奖惩等情况实行全流程的动态管理。实施履职积分制,每月对参加会议、培训、活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榜样示范情况进行打分,强化对“巾帼头雁”队伍的履职监管。二是畅通退出渠道。年终由各镇(街道)“巾帼头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有违反资格条件行为的,经镇(街道)党(工)委讨论取消“巾帼头雁助手”资格,确保“巾帼头雁”队伍能进能出,永葆先进性。三是强化正向激励。优先指导帮扶“巾帼头雁助手”领衔或自主的创业创新项目,推动各项惠农政策、信贷优惠向“巾帼头雁助手”倾斜。对于在述职评议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享有优先入党、优先参评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乡村振兴巾帼达人等荣誉表彰的权利,有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四、助手导航,善用头雁力量

  一是助手参议融入乡村建设。根据“巾帼头雁助手”的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协助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工作,安排一定的党务、村务。支持非村两委成员的“头雁助手”列席村两委会、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主动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积极为所在村的发展想办法、出点子、找思路,当好乡村建设参谋员。二是助手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文明城市创建”等社会治理中心工作,开展巾帼志愿服务,鼓励“头雁助手”兼任“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员”“信访最多跑一次特派员”“乡风文明宣传员”“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多种岗位的实践锻炼,当好乡村振兴服务员。三是助手跑腿融入民情民意。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做好民情沟通、矛盾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并及时把群众的想法、困难和有关情况向村里反映,主动跑腿,当好村情小灵通,真正让群众“零跑腿”,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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