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在甬召开

10月22日下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妇联联合召开《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反家暴委15家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郑建飞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市妇联主席杨小朵代表我市反家暴委办公室作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条例》自2008年11月1日在我市实施以来,反家暴组织机构得到建立健全,反家暴社会环境日益优化,反家暴综合干预机制和社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据统计,近六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0700余件;各级妇联共调处婚姻家庭类信访6228件,其中家暴信访1047件;全市各级公安110指挥中心平均每年出警处理家暴报警3000余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涉及婚姻家庭的法律咨询24353人次,办理涉及家暴离婚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家暴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56起;两级法院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提出家暴损害赔偿案件1159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建设法治宁波、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先进文化的需要出发,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发生,妥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惩戒家庭暴力施暴者,不断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效性;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健全组织机制、联动机制和参与机制,加大领导力度,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长效机制。 会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江东区法院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叶明、市政协委员程慧、市和谐家庭促进员祝伟分别发言。全体与会人员还考察了位于宝善路155号宁波市救助管理站内的市反家暴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