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浙巾双协〔2009〕14 号
各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妇联,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各业妇女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引领更多的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浙江作出新的成绩,省两项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推荐认定300个省巾帼文明岗、100名省巾帼建功标兵、30名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30名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省巾帼文明岗和省巾帼建功标兵的推荐范围。在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以妇女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和在城镇职业女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
2、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省、市、县(市、区)“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妇联及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其它单位。
3、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范围。省、市、县(市、区)“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妇联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省“巾帼文明岗”推荐条件
1、岗位人员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促进本行业文明建设中成效显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中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
2、岗位人员整体素质高,团队精神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团结奋进、乐于奉献,受到群众好评,有突出事迹;
3、岗位管理规范,能从本行业、本系统、本岗位实际出发,制定目标措施,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细则、有记录、有考核;
4、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务求实效;
5、岗位已获地级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及2009年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岗。
(二)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在本职工作和巾帼建功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起引领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无私的奉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创出新的业绩。
(三)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创新,有特色;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上级或当地妇联工作,充分发挥协作单位优势,为活动及参赛妇女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和帮助,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好。
(四)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
3、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本单位和本系统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和省级有关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
2、由省级部门推荐申报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须到当地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妇联)加盖公章并备案,避免双重推荐上报。
3、请于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联系人:孔银仙
电 话:0571--87050367
E-mail:sflkyx@163.com
邮 编:310025
附件:1、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4、浙江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5、浙江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1:
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
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省巾帼 文明岗 | 省巾帼建功标兵 | 省巾帼建功先进集 体 | 省巾帼建 功先进工作者 |
杭州 | 30 | 10 | 3 | 3 |
宁波 | 35 | 11 | 3 | 4 |
温州 | 25 | 9 | 3 | 3 |
湖州 | 25 | 7 | 3 | 3 |
嘉兴 | 25 | 8 | 3 | 3 |
绍兴 | 25 | 8 | 3 | 3 |
金华 | 25 | 8 | 3 | 3 |
衢州 | 18 | 6 | 2 | 2 |
舟山 | 14 | 5 | 2 | 2 |
台州 | 25 | 9 | 3 | 3 |
丽水 | 15 | 5 | 2 | 2 |
省直机关工委 | 2 | 1 | ||
省公安厅 | 3 | 1 | ||
省教育厅 | 3 | 1 | ||
省卫生厅 | 3 | 1 | ||
省交通厅 | 3 | 1 | ||
单 位 | 省巾帼文明岗 | 省巾帼建功标兵 | 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 省巾帼建 功先进工作者 |
省国税局 | 4 | 1 | ||
省地税局 | 4 | 1 | ||
省旅游局 | 2 | 1 | ||
省农业银行 | 3 | 1 | ||
省工商银行 | 3 | 1 | ||
省建设银行 | 3 | 1 | ||
省中国银行 | 3 | 1 | 1 | |
省农村信用联社 | 2 | 1 |
附件2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 岗长 | ||||||
所在单位 | 详细地址邮编电话 | ||||||
主要事迹 | |||||||
市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有关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主要事迹 | |||||||||
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协调小组或省级有关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浙江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电话 | ||||||
邮编 | 详细地址 | ||||||
主要事迹 | |||||||
市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有关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浙江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主要事迹 | |||||||||
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协调小组或省级有关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巾帼文明岗 标兵 集体 个人 推荐 通知
报:全国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陈加元副省长。 |
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