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2009年年会暨企业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位理事、团体会员:
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2009年年会暨企业发展论坛现定于
一、 会议时间、地点
14日会议,13日下午报到,地点:杭州之江饭店大厅,莫干山路188号。
省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13日上午报到,下午在之江饭店一楼103会议室召开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二、 参会人员:
1、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全体理事(包括新入会的理事)。
2、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会长或秘书长,若会长是省女企业家协会成员,该团体会员单位的副会长或秘书长(妇联)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一)、召开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主要议程:1、审议修改后的协会《章程》;2、审议2009年协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新增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名单;4、讨论明年工作。
(二)、2009年年会主要议程:1、省妇联主席厉月姿同志致词;2、审议通过协会《章程》;3、冯明会长作2009年协会工作报告;4、秘书处报告协会2009年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及协会网站运行情况;5、为第二批“浙江省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和实践基地”授牌。6、企业发展论坛。
(三)、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同志作经济形势报告。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地在
2、认真阅读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章程》讨论稿,并在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参会回执报省女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3、缴纳会费: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团体会员请在报到时按规定缴纳会费。电汇的,请在报到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4、参会人员(包括驾驶员)住宿一律自理。
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黄伊伊 13588025967
电话:0571-87057505 电子邮箱:hhyiyi@126.com
杭州之江饭店总机:0571—88066888。
户名: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
账号:1202024509014421233
开户银行:杭州工商银行曙光路分理处
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会费标准为:副会长不少于5000元,常务理事不少于3000元,理事不少于1000元,团体会员不少于1000元。
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二OO九年十
参会人员回执
姓名 | 单位 | 是否住会 | 是否 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