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四期全国地县妇联干部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22:11 来源:

关于参加第十四期全国地县妇联干部

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妇联发展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两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纪念三八妇女节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继续面向全国开展3000多个地县妇联干部科学发展专题培训。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我省拟组织30名妇联干部参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721731

二、培训地点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妇联分管妇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杭州3人,宁波3人,温州3人,湖州2人,嘉兴2人,绍兴2人,金华3人,衢州3人,舟山2人,台州3人,丽水3人。另外,省妇联带队1人。

四、培训内容

1、立足发展,创新实践,扎实做好新时期妇女发展工作;

2、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

3、国际交流与合作;

4、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政策与措施;

5、三农政策与国家扶贫开发形势及任务;

6、提升领导干部的决策与执行力;

7、女领导干部心理素质与修养;

8、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9、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0、妇联组织如何建设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论坛。

五、培训方式及考核

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事项

1、请各市妇联填写参训人员登记表(附件),并注明领队干部,于714前报至省妇联发展部;

2、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交培训费500元,其它费用由全国妇联承担,培训班不接待随行人员;

3、参训人员每人准备一篇反映城乡妇女发展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2000字以内),参加培训期间的论坛;

4、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请自带洗漱用具、水杯和拖鞋,请自备常用药品和晨练所需衣物;

5、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于721下午2:50以前,到全国妇联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报到,下午3:30统一乘车前往天津培训基地;

6730返回北京,731全天返程,请参训人员尽可能提前预订往返火车、飞机票。

 

全国妇联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

联系人:宋光解         

  话:(01065103356  65103517

  真:(01065103518

E-mailfupeizhongxin@sohu.com

天津培训基地电话:(02282134455

 

省妇联联系人:孔银仙

  话:(057187050367

  真:(057187053241

E-mailsflkyx@163.com

 

附件:2010年浙江省参加全国地县妇联干部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浙江省妇联发展部

2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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