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22:11
来源:
浙家办〔2010〕9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一日
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
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确保《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在我省的贯彻落实,2007年,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布了《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几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计划》顺利得以实施,我省的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对实施《计划》的总体情况进行科学总结和准确评价,根据《计划》的有关要求,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
一、终期监测评估的目的
通过监测评估,检查了解《计划》颁布以来全省各市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准确评估《计划》的实施效果,正确把握家庭教育发展现状,客观分析现阶段影响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主要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同时为制定和实施省家庭教育“十二五”计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终期监测评估的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划》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和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对于促进新时期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协调评估工作,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积极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做好评估牵头工作。
2、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评估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既要对重点指标、难点问题进行采集评估,也要对面上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判;既要静态地对现状分析判断,进行横向比较;又要考虑各地原有的基础,动态地评估发展状态,进行纵向比较。
三、终期监测评估的内容
1、《计划》落实情况。包括《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2、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计划或实施办法的制定、建章立制、宣传培训、经费投入等。
3、综合评价情况。通过自查自评,提出对本地区实施《计划》的综合性评价。
四、终期监测评估的方法
1、各市自查。各市遵照本方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结束后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并上报《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2、省领导小组督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组,选出若干市进行督查。
3、省级成员单位自查。省级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计划》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撰写好终期监测评估自查子报告。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走访若干成员单位,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对该单位实施《计划》情况进行了解评估。
五、终期监测评估的时间安排
1、9月初,制定下发《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
2、9月,各市和省级成员单位在完成自查,各市在10月15日前向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儿童部)报送自查报告、附件一和附件二,《计划》终期评估数据采集表,省级各成员单位在10月底前报送自查子报告。
3、10—11月,会同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小组进行督查。
4、12月,完成省级《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六、终期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
在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监测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做好自查并共同参与终期监测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87057506,87057501
联系人:张康伟 金蕾
传 真:87057516
电子邮箱:fletb7@sina.com
附件一
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评估标准体系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评估 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 |
一、 领 导 管 理 | (一) 组织领导 | 10 | 1、各级党委(政府)主管领导,每年听取家庭教育工作汇报或亲自参加家庭教育工作研究。 2、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和儿童发展总体计划,列入有关文明创建先进评比活动的重要内容。 3、将家庭教育纳入地方规章文件,组织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及实施办法。 4、相关部门联合采取干预措施,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健康发展。 | 听汇报 查会议记录及资料 座谈、调查 | |||
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二) 工作机构 | 10 | 1、各级建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力,功能发挥明显。 2、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各级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协调推动计划实施。 | 听汇报 查资料 调 查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三) 工作经费 | 10 | 1、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高。 2、每年有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 3、多渠道筹集家庭教育资金。 | 听汇报 查资料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第1和第2项标准(或第1和第3项),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第1项 (或第2和3项) 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二、 组 织 实 施 | (四) 工作队伍 | 10 | 1、组建了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讲师团指导队伍和“五老”、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 2、对指导与服务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有相关的管理办法。 3、 每年对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者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 | 听汇报 查资料 看档案 座 谈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五) 阵地建设 | 10 | 1、大力发展幼儿园、中小学、社区、企事业机关家长学校和新婚夫妇、孕妇学校,推进标准化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2、创办家庭教育网站,设立家庭教育咨询热线。 3、在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建制村建立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4、建立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含示范县、市、区,示范家长学校,示范指导中心),以点带面。 | 听汇报 查资料 调 查 座 谈 | ||||
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7-8为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 5-6为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六) 宣传普及 | 10 | 1、创办家庭教育专业报刊,市、县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了家庭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栏目。 2、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有特色的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3、家长学校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教材和教学计划,有检查、考核等制度,有一定经费投入。 | 查资料 调 查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7-8为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七) 指导服务 | 10 | 1、将家庭教育列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帮助0-18岁儿童家长提高教育能力与水平。 2、在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区和家庭环境。 3、根据留守、流动及特殊儿童群体的需要,建立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代理家长等服务活动。 | 查资料 调 查 座 谈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八) 调查研究 | 10 | 1、建立家庭教育研究组织和研究队伍,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立“十一五”期间研究课题,有计划推动研究工作。 2、鼓励有条件的教育、研究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3、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工作交流。 | 查资料 调 查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三 、 效 益 成 果 | (九) 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 普及覆盖 | 10 | 1、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不断扩大。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覆盖率达95%左右;各类家长学校办校率达95 %左右。 2、家长素质和教育子女能力不断提高,受教育率达到 95 %左右。 3、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不断完善。 4、留守、流动、单亲、困难等特殊家庭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听汇报 查资料 问 卷 座 谈 | |||
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十) 研究成果 | 10 | 1、形成一批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组织研究成果和优秀论文评选、交流活动。 2、研究成果对本地区制定政策规章产生了一定影响。 3、编撰出版家长学校教材(或家长读本),创办家庭教育专业报纸或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刊物。 4、有序开展表彰激励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 查资料 座 谈 | ||||
符合上述4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7-8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5-6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十一)工作成效 | 10 | 1、家庭教育工作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2、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3、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 座 谈 问 卷 查资料 | ||||
符合上述3项标准,分值为9-10分;符合上述2项标准,分值为7-8分;其余情形,分值为4分以下。 | |||||||
(十二)家庭教育工作创新 | 10 | 在家庭教育政策制度、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活动模式、指导服务方式、理论研究等方面富有创新。请列出创新项目名称,并附1000字以内的文字阐述。 创新项目名称是:每个创新项目,分值为3-4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 | 审阅文 字阐述 座 谈 |
附件二
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
终期评估数据采集表
评估项目 | 评估指标 | 数据采集 |
目 标 | 新婚夫妇、孕妇、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 知识普及率 | (1)新婚夫妇登记 户,参与新婚学校学习 户,占比为 。 (2)孕妇 人,参与孕妇学校学习学习 人,占比为 。 (3)0-18岁儿童家庭 户,家长参与学习培训的 户,占比 。 |
办好家长学校 | (4)中小学、幼儿园 所,已办家长学校的 所,占比 。 (5)全市城市社区总数 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教指导中心、指导站)的社区有 个,占比 。 (6)全市行政村数 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教指导中心、指导站)的行政村有 个,占比 。 (7)全市其他家长学校 个。 | |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 | (8)全市有留守儿童 人,代理家长 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俱乐部) 个。 | |
拓展家庭教育 社会化工作渠道 | (9)市、县创办家庭教育报纸、刊物 种(附清单)。 (10)市县新闻媒体开辟家庭教育栏目(或含家庭教育部分内容) 个(附清单)。 (11)全市有家庭教育咨询站(指导站) 个。 (12)市、县有家庭教育咨询热线 条,家庭教育网站 个(附清单)。 | |
加强家庭教育 理论研究和指导 | (13)全市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刊物发表 篇(附清单)。 (14)家庭教育论文或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 篇(附清单)。 (15)全市自编家庭教育教材或学习、教学材料 种(本)(附清单)。 (16)市、县开展家教论文征集评选 次(附清单,说明时间、征集评选单位)。 (17)市县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调研 次(附清单,说明时间、调研单位、调研成果的题目)。 (18)市县建立了家庭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有 个(附清单)。 | |
管 理 | 加强家庭教育 工作队伍建设 | (19)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专兼者工作管理者、指导者 人,参加过县以上(含县级)家教业务培训的 人,占比 。 (20)全市各类家长学校负责人 人,参加过县以上(含县级)家教业务培训的 人,占比 。 市县中有 个建立了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附清单)。 |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 体制机制建设 | (21)市、县编制了家庭教育十一五计划(规划)或实施意见的有 个(附清单)。 (22)市县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的有 个(附清单,含成立时间及现任主要领导)。 (23)市县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的有 个(附清单,含市县名和每预算年度数额)。 |
主题词:家庭教育“十一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 通知
抄送:全国妇联,省委办公厅,夏宝龙、茅临生同志。
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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