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22:11 来源:

 

各市、县(市、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妇联,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011年是巾帼建功活动开展20周年,为了更好地总结各地、各行业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展现行业女性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社会的感人事迹,彰显新时期妇女自强不息、勇于奉献的时代精神,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巾帼创新功  岗位争优秀

二、投稿时间

201010251210

三、征文内容

围绕巾帼建功活动20年的发展历程,紧扣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的时代主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文体抒写并反映行业女性创新创业、建功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现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广大女职工和女性群体成长进步的历程;讲述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的先进事迹、成功体验或亲身经历的难忘故事;总结梳理各地和各行业部门在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组织、教育、宣传、服务妇女群众的创造性做法、经验和成果。

四、奖项设置

征文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优秀组织奖5名。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征文将由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国有奖征文活动,并在明年省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大会上表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巾帼建功活动成员单位、妇联和有关行业要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总结和宣传巾帼建功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展示先进妇女个人和群体时代风采的重要手段,积极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征文活动。

2、统筹安排,广泛动员。各地可邀请本地党政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撰写文稿,鼓励并动员专家学者、获奖先进个人和集体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征文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岗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3、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论文、侧记、散文等形式。如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需注明。为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可配发相关图片,图文并茂。

4、突出主题,文风朴实。政论性文章应从理论层面深入系统地总结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的宝贵经验,真实反映活动取得的突出成就。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记录活动中有影响的大事件和大变化,以写实的手法反映身边人、身边事,歌颂时代新女性、展望美好未来。

5、每篇征文限2000字以内,论文3000字以内,主题标明巾帼建功征文。请各地于1210前将参赛征文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省妇联发展部(邮箱sflkyx@163.com)孔银仙收,电话0571-87050367

 

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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