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论文的函
发布时间:2014-12-04 22:11
来源:
浙妇函〔2012〕7号
关于征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
论文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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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思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家庭教育工作的结合与运用,浙江省妇联拟联合省家庭教育学会等有关单位,于2012年10月中下旬在杭州举办首届两岸家庭教育论坛,论坛将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为主题,邀请两岸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包括对该主题有研究的论文作者)作主旨发言,与参会人员交流互动。还将举办若干分论坛,参会人员可根据自身研究的课题在分论坛上发言交流。
为做好筹备工作,论坛筹备组公开征文,征文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讲稿等。下一步还将对征文开展评选,向获奖者颁发证书,选送部分征文发表在省家庭教育学会主办的刊物——《家庭教育》杂志上。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文参考范围
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家庭教育思想观念的提炼与启示
2、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核心内容的探讨及在现代家庭教育中的运用
3、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有效家庭教育途径方法
4、如何以传统节日为节点开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家庭教育
5、中华民族家庭教育文化的梳理与研究
6、中西方家庭教育文化比较研究
7、中西方文化在家庭教育中的碰撞与交融
8、中华民族传统家庭教育文化的成功案例
9、与中华民族传统家庭教育文化相关的其他内容
二、有关事项
1、欢迎各省(市、自治区)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征文,同时欢迎专家学者积极自荐参与本次征文活动。征文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20日。
2、征文将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和优秀奖若干篇。获得特等奖的征文编入首届两岸家庭教育论坛论文集,部分论文将在《家庭教育》杂志上发表。
3、征文请寄送浙江省妇联儿童工作部,来稿恕不退还。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省府路8号浙江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邮编:310025
联系人:张康伟、金蕾
电话:0571-87057506、87057501
电子邮箱:fletb7@sina.com
5、征文要求与格式见附件。
附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征文要求与格式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
征文要求与格式
一、征文要求
1、征文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和讲稿等,题目自选或自拟;
2、征文必须围绕论坛议题,观点鲜明、富有新意,内容翔实、分析深入,数据准确、反映客观,提出的对策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3、征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4、每份征文的正文前提供5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
5、同时报送书面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
6、请在征文适当位置注明详细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
二、格式
1、征文题目:题目用宋体加黑三号字,居中;副标题用楷体加黑小三号字,居中;
2、作者及单位:楷体小四号字,居中,作者单位在前,姓名在后,中间空两字距离;
3、征文摘要及文章正文:征文摘要全部用仿宋体小四号字,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文章正文全部用仿宋体四号字,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
4、各级标题依次表示为:
一、黑体,四号字,单独列行
(一)楷体加黑,四号字,单独列行
1、仿宋体加黑,四号字,单独列行
(1)仿宋体,四号字,不单独列行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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