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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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妇联关于选举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妇字〔2018〕17号)精神,全国妇联分配给我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5名,按照差额15%左右选举产生正式代表的要求,确定我省代表候选人51名;分配给我省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5名。省妇联按照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标准和程序,经过各设区市妇联、省级有关单位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并报全国妇联和省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确定我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和执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如对名单中的人选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妇联组织联络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8年7月9日—16日
联系电话:0571-87053237、0571-85077502
传真:0571-87053255
邮箱:zjsflzlb@163.com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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