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28 15:50 来源:

  3月4日上午,省妇联和杭州市妇联在吴山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启动仪式,以此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

  近年来,我省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们高度重视,各级妇联与司法部门通力合作,在对广大妇女的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三八维权周”活动已经成为社会化维权的一个重要窗口,妇女法律援助站、反家暴救助中心和妇女信访接待室也已经成为维护妇女权益的有效载体。今年是“十一五”时期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妇联确定的“法制宣传年”。启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活动,目的是要抓住建设“法治浙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利时机,把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与组织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上,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活动,积极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建立维权阵地、拓展维权网络、扩大维权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化维权大格局的全面形成。

  在当天的活动中,省市领导向来自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的代表赠送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和“巾帼维权一卡通”,为妇女维权工作者授牌颁证,并举行了巾帼维权志愿者授旗仪式。活动现场还分设了12个服务摊位,由省市妇联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省、市各界妇女及巾帼维权志愿者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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