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到省妇联开展《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6-06-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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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到省妇联调研《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中毅、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根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俞世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等参加调研。

赵光君参观了省妇联文化墙,听取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红梅关于妇联工作和《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情况汇报。赵光君表示,省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与浙江标识度,创新开展群众工作的项目化运作,实现了工作载体的丰富多元,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深化家庭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充分展现了妇联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和精神风貌。他强调,妇联组织要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发力。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发挥“好妈妈影响三代人”的深远作用,以家庭“小和谐”筑牢社会“大平安”。要激发各行各业妇女协会活力,充分发挥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等各类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并要在青年群体婚恋指导、女性心理健康关爱等方面持续发力。

针对《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工作,赵光君指出,条例是需要提请省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法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凝聚各方共识,立出管用好用的高质量法规: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规制度衔接。三是坚持男女平等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坚持体现浙江特色,保障促进改革发展。并要求在条例出台后,创新普法形式,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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