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法护未来·浙里儿童友好】嘉兴为儿童友好城市立法,6月15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6-17 12:13 来源:

未成年人保护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事关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6月是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全省紧扣“法护未来·浙里儿童友好”主题,落地做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凝聚合力打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图片


















近日,嘉兴召开《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
图片

《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是嘉兴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一类立法项目。2025年8月,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对嘉兴市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以后经多次研究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同年12月,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批准决定。条例于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

该条例实施是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嘉兴市儿童友好工作从试点探索、经验积累,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条例的主要特色和主要内容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晓光解读条例

条例有两大主要特色:

一是坚持全方位、多领域的协同性推进。条例以《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五大友好”为主体框架,同时结合嘉兴市工作实践和地方特色,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产业发展、精神文化七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涵盖儿童成长的方方面面,全方位保障儿童各项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二是注重全周期、闭环式的系统性保障。条例致力于编织一张无缝衔接的服务网。在时间上,通过构建从出生到成年全周期的健康保障、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全周期教育保障等一系列系统性的制度保障,为儿童全周期的成长需求保驾护航。在空间上,注重政府主导,家、校、社一体协同,确保对儿童的保障无死角、全覆盖。

条例不分章节,共33条。

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七个核心方面:

(一)关于社会政策友好。条例规定将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和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确定工作,推动城市建设适应儿童成长;制定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工作指引,畅通儿童参与渠道。

(二)关于公共服务友好。条例对生育、健康服务、托育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作出规定。关注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健康;强调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注重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

(三)关于权利保障友好。条例对流动儿童权利保障作出规定,针对困境儿童类型复杂、信息摸排难等问题,规定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完善摸排机制、健全数据库等方式,推动实现困境儿童精准服务管理。

(四)关于成长空间友好。条例对推进各类服务设施或场地适儿化改造做出了规定,并设立儿童友好空间管理人制度。注重儿童出行安全保障,规定完善和推广慢行交通体系,加强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

(五)关于发展环境友好。条例对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教育等作出了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等制度,保障儿童用餐安全;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建设,强化家庭监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关于产业发展友好。条例强调将儿童友好理念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传统儿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品牌建设,培育和引进儿童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七)关于精神文化友好。条例规定,应该利用嘉兴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提升儿童人文素养;同时推动相关设施建设,加强儿童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成果成效


嘉兴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周蕾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嘉兴自2023年入选国家第二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后,积极探索“全域、全面、全程、全生命”建设路径,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一是儿童友好理念进一步深化。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53个儿童友好重大项目建设,制定40余项政策,出台各类导则、指引、评价体系等13个,形成12项标志性成果,7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布42项研究课题。在全国率先发布《儿童观察团实践指南》,成立全省首个儿童友好研究中心,联动社会组织汇聚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公共服务场景进一步提质。全域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建成儿童友好单元398个、“家门口好去处”109个、省级“一老一小”服务场景225个、儿童之家1124个、“向日葵小屋”406家、“无忧上学路”11条、儿童友好公交93条。推进儿童友好与文旅融合双向赋能,形成“一县一品”儿童友好特色。儿童友好相关经验连续三年入选《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

三是儿童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联合各级融媒体推出“童眼看两会”“童声传递”“童声筑城”等十余个建言平台,发挥嘉兴市420个儿童观察团作用,打造“红船小讲解”“红船少年说”等儿童参与品牌。开展“红船少年模拟政协建言”活动,累计收到“模拟提案”1700余份,其中,转化为政协提案的有20余份。《“禾小禹”生态研学走廊》入选2025年全省“环境友好 儿童友好”优秀实践案例。

四是儿童服务保障进一步夯实。建成嘉兴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嘉善分院,全省率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县全覆盖。建成全省首个孤独症儿童康复生态圈,已为800余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治疗。海宁“彩虹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入选全省“小而暖”儿童关爱公益项目。各类儿童关爱保障举措落地见效,儿童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媒体问答


Q


《条例》第十六条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教育,建立儿童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做好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等工作。请问嘉兴市教育局在打造儿童友好环境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和成效?

嘉兴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大宏答记者问

近年来,嘉兴市教育局全面落实“健康第一”育人理念,系统构建大健康全域育人格局。

一、全面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专项行动,推动全市中小学全面落实“每天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实现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眼保健操、30分钟大课间活动“5个100%”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班超”“校BA”等特色体育赛事,使孩子动起来,学校燃起来,让我们的学生身上有汗、眼中有光、心中有爱。深入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丰富课后美育服务,推动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抓实劳动习惯养成,按学段推行日常生活劳动清单,每年教会学生1—2项生活技能,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出力流汗、磨炼意志。持续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打造一批校园读书品牌。

二、建强全域心理服务阵地。紧扣“校园文化积极化、学校课程积极化、学校活动积极化、学校师生积极化、学校评价积极化”五大维度,深入实施嘉兴市儿童青少年积极教育行动,全面增强学生乐观向上的积极心理品质。不断优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体系,全省首家实体化成立嘉兴市校家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嘉兴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总站),建成“1个市级总站+8个县(市、区)分站+55个服务团组(片区)+336个中小学校服务站点”四级心理服务网。全省率先开通24小时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热线88517885,(谐音:帮帮我一起帮帮我)累计服务近1万人次。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辅助预警与干预,推动团队工作线上管理、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在“浙里办”App建设“心灵有约”数字化平台,上线“积极教育”数字化体验场景,持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构建多元协同防护体系。建立“政校家社警医”协同体系,推进新生入学心理筛查、学生心理诊疗绿色通道、中小学健康副校长配备等全覆盖。今年以来,嘉兴市组建9支青少年心理关爱应急专家团队,汇聚市县两级政法、公安、卫健、团委、妇联等领域专家184名,重点面向高危心理问题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团体辅导。与嘉兴市传媒中心合作,每周一、二、四晚上七点半,通过FM88.2广播,推出《七点半家长汇》栏目,邀请专家和家长一起读懂孩子。各位家长、媒体朋友如在育儿方面,有任何疑问也可拨打我们的24小时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热线88517885,(谐音:帮帮我一起帮帮我),让我们一起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共助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Q


《条例》对普惠托育服务作了专门明确。目前嘉兴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现状如何?后续将有哪些落地举措?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周国光答记者问

近年来,嘉兴市针对群众在婴幼儿养育照护方面的急难愁盼,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点突出“三个聚焦”、力求“三个实现”。

一是聚焦拓资源、优布局,努力实现群众“托得上”。积极发掘企事业单位、社区闲置用房以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大力发展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元化模式,并协同教育部门深入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鼓励幼儿园广泛开设托班),打造15分钟普惠托育服务圈。全市目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共440家、托位2.59万个,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比例达55.5%。

二是聚焦定标准、降成本,努力实现群众“托得起”。我们推动出台《嘉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明确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同时争取财政支持,合计投入1.15亿元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一定建设和运营补助,将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平均水平控制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下。2025年,全市还发放了197万元托育消费券,减轻群众托育经济负担。

三是聚焦优服务、严管理,努力实现群众“托得好”。为了让托育更优质、家长更放心,我们重点抓了三件事情:一是市县两级全面建成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培训指导、行业管理等职能,以龙头带动实现提质增效。二是深化医疗托育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属地托育机构全部签订合作协议,安排医务人员开展婴幼儿健康方面相关服务,累计服务3万余人次。三是健全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建设等多部门联动的托育机构监管机制,守好安全规范防线。

今年,嘉兴被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确定为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地区。下一步,我们将把试点工作与贯彻执行条例结合起来,努力让广大婴幼儿家庭享受更加可及、实惠、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可及方面,重点是继续与教育部门一起,推动全市年内至少新增40家幼儿园开设托班,实现托育教育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到60%以上;实惠方面,要联合发改部门优化普惠托育收费标准,推动价格再降10%左右;优质方面,要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持续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Q


《条例》第二十条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推进城市街区、社区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请问嘉兴市建设局在打造儿童友好空间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和成效?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万鹏答记者问

近年来,嘉兴市建设局始终将儿童发展置于城市建设核心,从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努力为孩子们打造“家门口”的高品质成长空间。

一是建体系,推动建设标准有据可依。制定《嘉兴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明确选址、设计、评估等全流程量化指标,并将儿童友好空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内容,实现规划有据。创新建立“儿童需求纳入社区体检”机制,精准摸排诉求,从源头融入儿童意愿。

二是优布局,推动服务设施全域覆盖。联合多部门绘制儿童友好设施“一张图”,在448个城镇社区科学布局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结合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利用存量资产建成109处“家门口好去处”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三是活空间,推动闲置角落焕发童趣。根据不同场景精准施策:社区嵌入“一老一小”服务场景,利用边角料打造“科技前沿”“微型菜园”等体验区,建成“一老一小”服务场景843个;公园绿地布局科普类、运动类、科技类等新型游乐设施,融入自然艺术元素;桥下空间通过创意设计增补秋千、沙坑等“游戏角”,建成省级儿童友好桥下空间18个。

四是强运营,让活动空间持续造血。引入专业运营商,开展“规划-设计-运营”全过程协同,导入亲子旅游、自然研学等新业态,以运营收益反哺日常维护。如海盐沈荡委托专业团队运营谷仓文创产业园策划儿童娱乐项目,今年“春节”期间接待游客超23万人次。

后续嘉兴市建设局将紧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标,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扩面提标,优化空间布局。结合城市更新,持续盘活各类闲置空间,拓展“家门口好去处”覆盖面。二是品质运营,提升使用效益。引入更多专业运营商,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以园养园,确保儿童友好空间建得成、用得好、可持续。三是总结提炼,输出嘉兴经验。积极总结提炼可复制的“嘉兴经验”,力争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贡献更多具有辨识度的示范案例。


标签:编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