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普法基层行(第四期)
7月31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新形势新要求,守正创新,从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六个维度,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浙江妇女权益保障法规,为全省妇女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良法善治引发热烈反响,全省各界谈感受、话期待、谋落实。“浙江女性”公众号特推出《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普法基层行专栏,热议妇女权益保障法,凝聚法治共识,推动贯彻落实。

颜倩
浙江省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二级巡视员

《条例》的出台,是浙江法治建设护航妇女全面发展的又一里程碑。作为省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我既为之振奋,又深感责任在肩。《条例》紧扣时代脉搏,从人身人格、劳动社保到数字权益,构建了全方位保障体系,彰显了立法的精准与温度,不仅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更细致的裁判依据,也为源头治理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筑牢了防线。全省法院女法官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理性与温度兼具”的职业优势,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形式,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让每一位女性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巾帼法治力量。
裘菊红
浙江省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条例》专门明确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职责定位,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履职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作为长期工作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的检察人,我倍感振奋。以往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司法打击有力,但配套机制尚有不足,《条例》为加强检察保护划定了法治标尺。近年来,金华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履职手段,构建多元保护体系。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把《条例》精神融入办案履职全过程,统筹从严惩治犯罪与暖心司法救助,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晴空。
吴晓洁
浙江省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女性群体不断壮大。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平台用工规则由算法主导、用工关系灵活松散,传统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则常常难以落地,面对平台规则缺少协商话语权。《条例》直面数字经济新业态,补齐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极具前瞻性。作为长期从事家事专业领域的女律师,我从实务中体会到其多重价值:一是打破个体维权困境,通过集体协商把分散的新就业形态女性凝聚起来,实现权益保障关口前移;二是将算法纳入法治视野,引导平台在制定规则时兼顾女性生理、心理特点,防范隐形性别歧视;三是顺应用工形态变革,不设劳动关系门槛,让各类新业态女性都能获得法治保障。《条例》让算法拥有温度,让每一位在新业态中奋斗的女性,既能平等拥抱数字就业机遇,也能获得有安全感、有选择权的法治保障!
王世好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新出台的《条例》精准回应了现实痛点,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治保障,也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支撑和操作指引。在劳动权益方面,《条例》对防治就业性别歧视作出细致规范,为我们审理就业歧视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依据,有效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在财产权益方面,《条例》进一步夯实妇女财产权益保障,让妇女的合法财产权利更有支撑。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条例》将家事纠纷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为司法与基层治理协同发力打开了新空间。这些制度设计促使我们在办案中更主动地延伸审判职能,将刚性的法律规则转化为切实的维权保障,让司法裁判更加精准、公平,也让司法保护既有力度、更具温度。
陈文博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

《条例》的出台,系统完善了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细化人身人格、劳动就业、财产权益等重点内容,创新完善督促落实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公益保护中的职责,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供了精准、刚性的法律依据。作为基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我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立足法定监督职能,聚焦辖区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治理薄弱环节,重点关注就业隐性歧视、网络侵害妇女人格权益、劳动权益保障等涉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依托日常办案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妇女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相关领域风险隐患源头化解,实现个案办理与行业治理有机融合,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切实筑牢新时代妇女权益法治保障防线。
金丽迪
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一名深耕婚姻家事业务领域的女律师,我始终关注妇女权益保障的法治进程。如今《条例》正式出台,既是对上位法的贯彻落实,又结合浙江地方特色,将许多创新性制度构想落到纸面,构建起全链条、数字全覆盖的妇女权益保护闭环。结合多年办案实践,我尤为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开创性应对数字时代挑战,直面新型妇女侵权难题,压实网络平台责任,让受害女性维权不再“投诉无门”;二是强化婚姻家庭领域权益保障,回应全职妈妈、职场女性等群体的现实关切,让家庭付出不再“隐形”;三是健全反家暴联防联治和权益救济机制,推动监督更具刚性、救济更有温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将持续走进社区、高校、企业开展《条例》普法宣讲,把法律援助、家事调解、公益咨询送到女性身边,为万千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寻求公平正义增添一份“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