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某等35人拐卖儿童案

发布时间:2018-07-13 12:46 来源: 浙江省妇联

  (一)基本案情

  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6月期间,章某某、朱某某、李某某等35名涉案人员,通过出卖、居间介绍、转手倒卖、帮忙照看喂养婴儿、帮助开车接送贩卖等,在浙江、云南、福建、河北等地,以1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经多次转手,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婴儿27名。

  2016年3月30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章某某等26人以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章某某死缓,朱某某、李某某无期徒刑,其他人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刑罚。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8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被拐卖婴儿已找到15名。

  针对被拐卖婴儿在案发后仍寄养在收买人家中的情况,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积极与被拐婴儿所在地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婴儿,并通过央视、微博、微信刊登被解救婴儿的照片等信息,借助群众的力量帮助寻找亲生父母。针对本案有医务人员利用新生儿接生、登记等工作便利,参与贩卖婴儿的情况,开展新生儿管理漏洞专项调研,以建议、约谈等形式进一步督促卫生部门及医院堵塞管理漏洞。

  本案的成功办理获得央视《今日说法》、《新闻直播间》、《法制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十大践行绿色司法优秀案例,办理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发文推广,写入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典型意义

  本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涉案犯罪人员达35人,被拐卖婴儿达27名,贩卖范围广、案件事实繁杂,社会影响大。

  本案侦审措施有力有效,实现对拐卖儿童犯罪的精准打击,突显了威慑效应。公安机关将此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加大侦破力度,抓获35名涉案人员。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注重司法办案的亲历性审查,深化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有力提升法庭指控效果,提起公诉的26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精准打击了犯罪情节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的犯罪分子,体现了对被拐儿童最直接的保护。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挖掘司法保护深度。检察机关在及时公正公诉犯罪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通过加强与被拐婴儿所在地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婴儿;借助媒体帮助寻亲,加强拐卖儿童犯罪预防宣传;剖析案件背后社会问题,结合专项调研提出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制度等,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并着力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在儿童权益维护、社会民生保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化了司法保护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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