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圆桌会:家长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0-01-10 15:07
来源: 省妇联家儿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规定:“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在家庭教育中,应当如何履行好家长责任,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呢?本期《家庭教育圆桌会》与您共同探讨。
本期节目邀请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治安防控教研室主任、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李树礼,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教授、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侯公林来到现场,与家长和孩子代表一起,围绕“家长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话题展开讨论。
李树礼主任对我市未成年人涉黑犯罪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认为家长要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加强对孩子精神和身体双重锻炼,同时,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升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侯公林教授认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以及校园暴力的产生,缘于原生家庭结构出现问题,关键责任在于家长的教育。《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进一步要求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做称职的家长,尽好家庭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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