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今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1-02 17:10 来源: 省妇联家儿部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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