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8 18:03 来源: 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励广大妇女释放创业热情、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营造全社会支持女性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省妇联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宗旨

  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方位新特点,着力搭建全省妇女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发现一批优秀女性创业创新项目,培树一批优秀女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选树一批优秀女性创业创新典型,引导社会资源与女性创业有效对接,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女性创业创新的良好风尚,为全面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奋力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6-17日

  地点:温州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妇联、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温州市妇联、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须为18周岁以上女性,拥有3人以上团队(男女不限),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并已着手实施;

  2.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参赛团队必须是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工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5年以内,即2014年8月1日以后注册),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参赛项目须创新性强,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且尚未进行过B轮融资。重点推荐现代农业、数字产业、电子商务、文旅融合、手工制作、家政服务等领域的女性创业创新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5.参赛项目经营规范,参赛团队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6.参赛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参赛项目应为团队原创,严禁抄袭或剽窃。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企业分析基础上,按照大赛规程提交创业计划书。

  五、大赛流程

  大赛分报名、初评、网络投票、决赛等阶段。

  ()报名阶段(8月旬—9中旬)。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市妇联负责寻找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女性创业项目。

  2.自主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直接在9月13日前发报名材料至大赛组委会邮箱:zjsnxcycxds@163.com。

  ()初评阶段(9月中旬)。以参赛选手的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为基础,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统一进行评审,最终产生50强进入半决赛。并组织针对50强选手开展创新创业能力培训。

  (三)网络投票及半决赛阶段(9月底-10月中旬)。9月底开始,组织开展网络投票;10月中旬,针对50强组织进行半决赛,产生8强。

  ()决赛阶段(10月中旬)决赛采用5分钟项目介绍,3分钟专家提问,最终决出相关奖项。

  六、奖励与支持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单项奖若干名,并获以下奖励和支持。

  1.奖励。获奖选手将获得丰厚奖金,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享有被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创业创新赛事的机会;

  2.创业指导。邀请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担任创业导师,组织相关专家为获奖项目提供指导服务;

  3.融资服务。邀请创投机构现场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开展投融资对接。

  4.宣传服务。将在相关主流媒体和“浙江女性”等微信公众号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妇联金晶0571—87053185、87053241(兼传真)

  温州市妇联黄琴0577-88965253、88968658(兼传真)

  大赛组委会邮箱:zjsnxcycxds@163.com

附件:

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

标签:编辑:le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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